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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律师职业的问答

发布日期:2019/05/10

法博上一位博友,在我的博文后留言,内容如下:

 

“好迷茫,正有博主当初之困惑。好喜欢律师职业,可是没有勇气放下,更没有勇气去担当律师职业之艰辛。现在体制下有点灰,执法环境不好。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,不想这样不明不白活着,人生真的很短!很希望能够得到博主的指导!”

 

我许久未动笔习文,究其原因,可能与这位朋友所言内容相关。昨天下午,我还在杭州开庭,结束后马不停蹄赶到上海,要与当事人约见,磋商明天与客户的谈判。我想说的是,律师职业的艰难,非三言两语可道也。没有业务时,惶惶然如丧家之犬;业务堆在面前时,累累然亦如犬。但,像我这样,或许你会认为,某人现在有出息了,牛逼了,不再迷惑了!可能正是基于这样原因,在犹豫许久之后,我还是决定写下这些文字。其实,法博上有诸多高人,他们更适合写这样的题材,因为不论从资历、能力、影响力,他们都非鄙人可望其项背。但他们不说,我只能先说了。

 

斯伟江律师,去年有篇博文——《律师业,根子孽》[①],其中道尽当下律师职业的困境,但我极欣赏斯大状的职业态度,要坚守,要作为,否则律师没有出路,更不要奢谈律师业了。余生也晚,01年我辞去公职,到陌生的城市,选择做律师,现在还有亲友对我当初的选择,深表惋惜。那时,机关干警,穿黄制服,八面威风,政法机关,正法机关也——杀人机器啊!当年许多亲戚,都曾苦心相劝,家族几代人终于出个国家干部,辞职不干,他们接受不了!但,我毅然决然,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做干部的料,最重要的,还在于,我当初也表示喜欢律师职业。

 

没有什么比喜欢,更让人着迷。就像年轻时喜欢姑娘的感觉,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!若不喜欢她,即令西施再世,也不能令你心动。所以,我一直对年轻的同事强调,一定要喜欢这个行业,否则很难在业内立足。因为只有喜欢这个职业,你才会每天奋不顾身,从热被窝里爬起来,忙于你手头上的业务;更是因为喜欢,你才会专心致志地做业务,把手头上业务做专、做精。正如德肖维茨先生所建言,要“在自己热爱的领域继续闯出一条道路。”因你说喜欢律师这个职业,我得恭喜你,你已具备做好律师职业的条件之一;但,如果你没有勇气,我劝你还是放弃吧。

 

有关勇气的故事,我这里不胜枚举。前些天,我同一老总出差,其实就聊到了这个话题。这位先生毕业后,进一家大型国有公司,从普通职员做到公司副总,在位时年薪即过百万,但几年前他却辞职下海,创办自己的公司。公司起步时,并非顺风顺水。第一年基本没有业务,却花掉他大部分的积蓄,后来,公司渐有起色,现在业务已经做到国外。也许,有人会说,我讲的不具代表性,因为此公阅历特殊,非我等可比。我只想记下此公的感言:不要看人家现在吃肉,你还没见过人家只能喝水的时候!勇气不是智慧,但对于人生,往往比智慧更重要。人若不在关健之时,逼自己一下,根本不会知道,你原来有多优秀。这是我的体会,信不信由你。

 

有关执业环境的问题,我不想在此过多置喙。坐在医生面前,你就是个病人;摆在法律人面前,社会定然有病。从自己做起,一点一滴,聚沙成塔,集腋成裘,就算自己这辈子没戏,也为后来人积点德吧。

 

人生的意义,这种问题,最好问苏格拉底,我没有结论。但我也知道,人生很短。一愰之间,我已近不惑之年。有时真的恨不能将夫子从地下拉上来,与他老人家辩论一番,什么三十而立、四十不惑,全是一派胡言!可正因为人生苦短,才迫使我们坐下来,想一下该怎么活,才可能不枉这辈子。如果一直活得不明不白,你不可能知道人生的意义。活得明白点,也许还会有迷茫,还会有困惑,但有一点,应当会活得适然些。

 

我岂敢好为人师,故不能妄言教导。以上所述,纯属一家胡言,无教唆你辞职、鼓动你做律师之意。不妥之处,还望斧正。本文最终解释权,属本律师所有。是为答。(2012-2-24)

(顾亚平上传)